本文背景
这篇文章是《西方文明的历程》《简介》《作者简介》这本书的第二部英国革命的九章《克伦威尔护国时期》的第一节《护国时期的基础,政府宪章》,这篇文章介绍了人类宪政史上一份重要的文件,克伦威尔护国公制度的基础——政府宪章,我个人认为它是13世纪末产生大宪章后到美国独立宣言前,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份宪政文件,但却几乎湮没,少有人知。它最先明确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虽然与后来美国的三权的内容不太一样,美国的三权是总统(行政),议会与司法,而这份政府宪章的三权是护国公(行政),议会与国家委员会。权力只有互相牵制,互相制衡才可以保证它的公正公平,不被腐朽败坏,这个人类最伟大的思想在17世纪末的英国不只是产生了而且还被充分实践,比我们所熟悉的法国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理论早了近100年,而且孟德斯鸠还只是理论,而英国却是踏踏实实的实践,可见英国的文明是如何的昌盛繁荣,是如何地引领人类。而且这份文件的作者只是当时克伦威尔手下的一位议会军将领,并不是洛克这样的学者或者思想家,一个普通将领的著作就可以引领人类几百年,而且今天大多数国家无论是宪政思想还是宪政实践都无法达到当时的英国高度,都无法超越这份政府宪章的智慧,更可见英国的文明如何大踏步走在人类的前列。短短的一些简介,一篇文章无法表达整本书的全貌,欢迎海内外的朋友关注本书《西方文明的历程》《简介》《作者简介》,全面追踪人类思想的演化,西方文明的历程,饱尝一顿思想的盛宴,畅饮一番精神的美酒。
一份秒杀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但却几乎湮没的,史诗级的宪政文件,克伦威尔护国公制度的基础——政府宪章
随着议会解散未来的政府如何构建,除了迎回国王恢复君主制外就只有兰伯特的政府宪章了。兰伯特马上召集军官大会,由于事情重大,这次大会的规模比正常的军官代表大会来得大,兰伯特亲自向军官们宣读了政府宪章,希望他们签名支持一起请求克伦威尔接受宪章。一些人表示反对,哈雷森的第五君主派及其他一些共和分子也跟着呼应。兰伯特说道,大家已经经历了无数的为宪政辩论的日子,此时已经不是辩论的时候,他已经考虑了二个多月,目前这个过渡期越短越好,保王党人到处准备伺机行事,希望大家能够团结一致。他表示任何合理的建议将被考虑,宪章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做一些修改,他还表明克伦威尔已经大体上同意了该宪章,他称谓与其他重大事宜几天前就已经谈妥,只剩下一些小细节继续完善,特别是国家委员会的选举,在接下去的日子里该部门将承担重大责任。他接着宣布无论如何新政府将在三天后成立,克伦威尔将在1653年12年16日宣誓就任护国公。
仪式从温斯敏斯特开始,伦敦市长,市政委员会及新的国家委员会所有委员这些达官贵人一起出席,白宫到威斯敏斯特道路的二边站满了士兵,寒风呼啸,可以清晰地听到它划过伦敦上空的声音,似乎能在每个人脸上留下伤痕,不过也确实如此,人们可以感受到它划过脸上的刺痛,大家穿上最暖和的衣服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而厚重的军服,沾满雪花,雕像一般在寒风中屹立的士兵使整个场面庄重无比,克伦威尔特地挑选的黑衣黑袍更加重了这个气氛,这本来就是一个庄重严肃的日子。当政府宪章被宣读后,他宣誓遵守所有条款,并宣誓将根据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这三国各自不同的法律、习俗治理国家,他作了场小型演讲,宣称他的目的就是使福音永远照耀人间,大家能幸福,平安地生活,接着马车队来到宴会厅,在那里他们聆听了一场布道,整个仪式就这样简单的结束了。很难了解公众的反应,有一些外国使节向国内汇报了当时的情景上,仪式没有提前公示,大多数伦敦人是冷漠,也很少有人知道这里发生什么。当然第五君主派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他们的牧师通过布道咒骂克伦威尔,但是牧师马上被逮捕,失去议会这个舞台后,第五君主派也逐渐失去了威胁。哈雷森也被要求必须服从新政府,当他表示不满后被革除军职,这位曾经呼风唤雨的人物也慢慢离开了历史舞台,其他几个不服从者也被劝退,军队基本是平稳的,大多数军官也都欢迎新政府。
政府宪章是接下去三年半的英格兰政府的存在基础,这是兰伯特的杰作,将限定克伦威尔的权力,它不是军事独裁的装饰品,也不是一个专制政府的美丽外衣,而是三权分立的现代政府的雏形,可以说是人类宪政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品,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是古老的英国宪政与以美国总统制为代表的现代意义宪政之间的桥梁。政府宪章将立法权与行政权严格分开,前者授予护国公与议会,后者给予护国公与国家委员会,由国家委员会协助护国公行使行政权,于是在护国公,议会与国家委员会之间形成三权互相牵制,这里也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为了摆脱之前群龙无首的局面,这三权中护国公的权力最大,形成一个权力中心,与美国总统制相类似。国家委员会的权力与议会一样大,比之前的枢密院更限制护国公的权力,护国公被要求所有事务都需听取委员会的建议,战争与和平等重大事需经国家委员会大多数人同意,护国公死后,他的继承人由国家委员会选择,军队由国家委员会代管,议会间歇期护国公调动军队需经国家委员会大多数人同意,议会期间需经议会同意。国家委员会委员没有任期限制,议会与克伦威尔都不能解除他们的职务,而且委员由于贪污或者其他不当行为而被处罚的程序也十分复杂。如果国家委员会委员死亡或辞职,新委员是这样产生的,议会挑选6名候选人,而后国家委员会从中选出二名,护国公最后确定一人,三权互相牵制,不让一方独大。
国家委员会权力很大,它甚至可以同时限制护国公与议会,这也引来很多争议。也是兰伯特等人对前段共和实践的反思,残余议会,圣徒议会权力太大而又无法统一,经常无休止的争吵辩论,根本无法行政,这时将行政大权交给护国公,议会的拖沓低效能否限制护国公的权力实在令人不放心,于是加大国家委员会的权力,通过国家委员会牢牢限制护国公的权力。所以我认为兰伯特这些三权互相限制的思想非常伟大,是宪政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品,我不知道孟德斯鸠是否知道兰伯特三权分立的实践,但是很明显孟德斯鸠只是理论上的,兰伯特却是实实在在的宪政实践,高低立判,有人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拔高到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可人类的宪政不可能来自于某个人的设想,或者某个伟大理论,而是在实践中跌摸滚打出来。
而议会的权力与制约同样在政府宪章中得到体现,政府宪章继承了长议会的《三年期法案》,保证议会每三年选举一次,间歇期从上次议会解散算起,这就保证了议会存在的权利,不过也同样将议会期限限制在三年以下,避免了七年长议会这种不合理的现象。1641年长议会通过议案保证议会有50天的最短期限,政府宪章更是保护议会最少五个月才能被解散,并且没有限制它的会议期。政府宪章继承了长议会与残余议会在选举权与议员席位分配这二方面的讨论成果,规定每个男性臣民只要个人拥有200磅的资产就可以拥有选举权,英格兰与威尔士共有400名席位,苏格兰与爱尔兰分别三十席,英格兰与威尔士各选区将重新划分,只有大镇保留有席位,郡的席位将大幅度提高,相对自治市的比率可以达到二比一的,这就使人们不用挤进衰败的自治市来争夺议员席位。天主教教徒与爱尔兰反叛者将被永久剥夺选举权,除非他们宣誓改正,国家委员会被授权检查接下来三届议会选举中议员的资格问题,排除不合格者。护国时期的第一届议会将在1654年的9月3日召开,从现在到那时止,护国公与国家委员会将被允许临时立法,但是这些法律需经议会最后批准,这就保证了议会在立法上的绝对权威。对于议会与护国公之间的互相牵制,兰伯特设计了一个极为巧妙的办法,如果护国公在二十天内没有否决一个议会通过的议案就等于同意该议案,除非它与宣言本身相抵触,而且护国公对议案没有增删修改权只有批准权,不过可以利用相互否决权的牵制事先商议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这是极具现代意义的办法,今天许多国家仍在使用。对于棘手的财政问题,当然主要是维持军队的费用,政府宪章要求保持一支三万人的军队,保证一年20万磅的政府支出,但是进一步的支出需经议会同意,包括是否需要维持这样数量的一支军队等问题。
而所有问题中最敏感,最重要的依然是宗教问题,宪章是这样言简意赅约定的,“体现在圣经中的基督教是这个国家的公开信仰。” ‘That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s contained in the Scriptures, be held forth and recommended as the public profession of these nations’, 英语原文是这样表述的,我个人非常遗憾这句话没有写进美国宪法,如果美国宪法中有这句的话就几近完美了,现在也可免去许多烦扰。从这句话可以预示护国时期将比任何时候有更多的宗教自由,没有之前王国时期的严酷性,政府宪章保留了英国传统的牧灵体系,但是什一税将被一些更适合的税所取代。所有信仰上帝的人,在这里都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信仰,前提是不能伤害其他人,不能扰乱和平。与清教徒相对立的安立甘宗也可以公开自由地举行自己的礼拜仪式,这与前几任国王对清教徒的迫害形成鲜明对比,不过宗教自由仍然没有包括天主教徒在内,路德将教皇视为敌基督的思想根深蒂固地存在当时英格兰人的脑海中,一时很难消除。但是克伦威尔的宽容超过了法律,在未来的护国公时期,天主教徒日子并不难过,没有遭受之前遭遇的严酷迫害。
克伦威尔肯定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宪法,不然在议会攻击下他不会如此倾尽全力地为它辩解,他视护国公职位为避免国家混乱而必须做的事而不是一种选择,他后来回忆道,“我看到国家将走进混乱,而且即将走进流血中,我不得不接受这个职位。”他知道自第一内战以来中所有的政府都是失败的,也知道作为军事最高长官的影响力与责任,他相信这是上帝启示他来领导这个国家,但是是在严格限制他权力的条件下。我相信克伦威尔这些话是真心话,这些条款对他是严苛的,但是他接受了,他认为权力应当受限,其实圣徒议会解散后没有任何势力可以限制他的权利,他这是自愿受限。他说,“一个政府必须有自己的宪政基础,比如大宪章,基础是不能随便动摇的,否则整个宪政大厦将轰然倒塌,而政府宪章就是目前这个政府的基础。”他批准发布一篇颂扬护国公制的文章,这也反映了他对这部宪章的理解,这部宪章将国王、贵族与民众完美地平衡,各自贡献自己应有的价值并限制任何一方可能的出现的差错。
国家委员会代表了贵族,代表了传统的咨政院、枢密院,权力是很大的,它是否独立存在,能否正常地行使职能是判断克伦威尔是否军事独裁的重要指标。政府宪章直接指定国家委员会十五名委员人选,其他三名是六个月内增补的,十八人中,十名是民事官员,只有四名军人,剩下四名是治安法官,而且这些人都是实权人物,观点各异,不可能作为军事独裁的陪衬,国家委员会更不是一个橡皮图章。克伦威尔是以军队的最高指挥官成为护国公的,他的权力与权威都很大,但是他本人是反对独裁的,而且政府宪章也阻止他这么做,他如何遵守政府宪章,他所作所为到底是不是军事独裁,这些我们将从接下来五年的护国公时期找到答案。
从这段历史可以看到大宪章中浸淫了几百年的英格兰人的素质,文明、理性的素质,自第一次内战以来历经长议会,残余议会,圣徒议会,克伦威尔一直忌惮被人认为是独裁,坚决不介入政务,直至不得已才接受护国公这个称号,而且是一个权力严重受限的护国公。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些是很难想象的,处于类似位置的赵匡胤早已经黄袍加身,即使在今天,全世界上也没有几位政治家会认为自己的权力应当是受限的。不过这段时期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宪政认识的肤浅与幼稚,议会制的集体领导,宛如一盘散沙,无法形成一个正常运作的政府,这也是护国公与后来首相负责的内阁制产生的原因。
注:本节根据《Britain in Revolution,1625-1660》Austin Woolrych,OUP Oxford 563页-579页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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